第(1/3)页 这段路易守难攻,用来防守藏身有着天然的优势。 土匪从山坡上的草丛跳出来,腰间挎着刀,穿着布鞋衣袖挽到手臂之上,满身匪气。 领头的匪头目光落到沈长明肩头的豹皮上,眼底满是炽热和贪婪,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黄牙,牙上还沾着一片青菜叶子。 “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,要想过此路留下——嘶——啊!” “你干什么!”匪头痛苦的捂住鼻子,鼻头上脆弱的神经让他顿时眼泪直飙。 “有钱吗?”沈长明放下手捏了捏手指,极其自然的开口,“借我一点,以后还给你。” 匪头下意识的就想吼回去,可看到对方那平淡的神色,不知道为什么就怂了,连忙将腰间的钱袋双手奉上。 “就、就这样这么点了,虽然我们是土匪,但是这里来往的人少,我们也没钱。” “为什么不换个地方?”这里确实偏僻,跑来这里做土匪多半是脑子不太好使。 匪头撇撇嘴,没有接话。 接过匪头的钱袋子,沈长明带着自己的猎物直径离开,不带走一片云彩。 等沈长明走远,匪头旁边的小土匪们才凑上来痛心疾首的说:“李哥你被抢劫了!” “我知道!”那李哥将脸上的眼泪擦去,“哪又怎么样?没想到这个丑婆娘这么彪悍。” “我们才是土匪啊!”小土匪恨铁不成钢,“而且我们的钱本来就不多了,现在还被抢了。” “那……要不我们回去再找大当家要点?”李哥不确定的问。 寻常人是很难猎到豹子这样的野物的,所以这些东西几乎是有价无市,自然沈长明很轻易就用豹肉和豹皮换了五十两银票。 五十两差不多是寻常人三四年的开销。 沈长明严肃的将银票放进刚刚抢来的钱袋里,其实心里已经有些飘忽忽的了。 揣着钱袋,沈长明进了一家人不多的饭馆。 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子独自在街上晃荡,再加上脸上那一条巨大的疤本就足够惹人注目,更何况她还扛着豹皮和豹肉刚和肉铺的老板换了一个好价钱。 一般人看到也就羡慕一下,或者嫉妒的骂一句悍妇,可每天来镇上采买的秦阳村村民不少,平时欺负惯了沈清清,又加上沈清清手脚不干净,立马红着眼就围了过来。 第(1/3)页